“我不干了!”—员工辞职的正确姿势,你做对了吗?

作者(来源): 

陈珊律师

发布日期: 

星期五, 2025, 六月 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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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职场中,员工主动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情况并不少见,既包括因个人发展原因的主动辞职,也包括因用人单位存在违法行为导致的“被迫辞职”。但无论是哪种情形,员工和用人单位都需要遵守《劳动合同法》的相关规定,否则可能引发劳动纠纷。

 

一、员工主动解除劳动合同的几种情形

根据《劳动合同法》的规定,员工解除劳动合同主要分为以下几种情况:

 

1.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法》第36条&《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第18条第(一)项)

员工与用人单位协商一致,可以随时解除劳动合同,无需提前通知。

 

2.提前30日(试用期提前3日)书面通知解除(《劳动合同法》第37条&《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第18条第(二)、(三)项)

这是最常见的辞职方式,员工只需提前书面通知用人单位,无需用人单位同意,30日或3日到期后即可离职。

 

3.因用人单位违法而解除(《劳动合同法》第38条&《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第18条第(四)至(十二)项)

若用人单位出现以下情形的,劳动者可以随时解除劳动合同,无需用人单位同意:

(1)用人单位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

(2)用人单位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

(3)用人单位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

(4)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的;

(5)用人单位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劳动者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或者变更劳动合同的;

(6)用人单位在劳动合同中免除自己的法定责任、排除劳动者权利的;

(7)用人单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强制性规定的;

(8)用人单位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者劳动的;

(9)用人单位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危及劳动者人身安全的;

(10)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其他情形。

 

不同情形对应不同法律要求,员工需根据自身情况选择合适方式,并注意保留证据,避免权益受损。

 

二、员工解除劳动合同的注意事项

1.书面通知很重要

口头解除容易引发争议,因此建议员工应尽量通过邮件、通讯软件、书面辞职信等方式正式通知用人单位,在通知内容中可以注明解除劳动合同的具体时间、原因及相关交接安排等,不论是员工还是用人单位都应当注意留存该些证据。

 

2.提前通知期不能少

若员工因个人原因辞职的的,应当注意需要按照法律规定,确保提前通知的时间必须留足30日(或试用期3日),除非用人单位同意提前离职,否则该行为将面临赔偿风险。

 

3.未结清工资、加班费等

离职时,用人单位应一次性结清工资、加班费、年休假补偿等,如果用人单位拖欠,员工可以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或申请劳动仲裁。

 

4.服务期条款

若劳动合同中约定了服务期,提前解除合同的员工,如违反服务期约定,需按约定承担违约责任。

 

5.竞业限制条款

若劳动合同中约定了竞业限制条款,员工离职后需遵守竞业限制的规定,否则将面临高额违约金风险。

 

三、用人单位不同意辞职怎么办?

有些用人单位以“人手不足”“项目未完成”为由拒绝员工的辞职申请,但根据法律规定,员工只需履行提前通知义务,无需用人单位批准,或是由于用人单位违法导致员工离职的,员工可以随时或立即解除劳动合同。如果用人单位强行阻拦,员工可以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或申请劳动仲裁。

 

四、离职后如何维权?

如果用人单位在离职时克扣工资、不支付经济补偿或拒绝开具离职证明等,员工可以:

1.与用人单位协商解决;

2.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

3.申请劳动仲裁:一般时效为1年,自当事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计算;劳动关系存续期间因拖欠劳动报酬发生争议的,不受1年时效的限制,但是劳动关系终止的,应当自劳动关系终止之日起1年内提出。(《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二十七条)

4.提起诉讼。

 

五、结语

员工解除劳动合同虽为其法定权利,但实际操作中仍需审慎处理,注意时限、保留证据、审查条款义务,避免因程序不当或证据不足影响合法权益。对于用人单位而言,也应在接到员工离职申请后依法履行审查和解除义务,避免产生不必要的争议纠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