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星期四, 2020/12/31本案案号:(2018)沪0115民初92656号,(2020)沪73民终22号 【裁判要旨】 微信朋友圈具备个人社交和市场经营的双重属性。当员工在其微信朋友圈发布侵害公司竞争对手权益的信息时,应综合该朋友圈的属性、信息的具体内容、受益人、是否出于单位意志等因素认定是否构成职务行为。市场经营者对竞争对手发表批评性言论时应客观、中立、审慎,否则可能构成不正当竞争。 【案情】 ... 查看更多
-
星期四, 2020/12/24【案例介绍】 范某于2015年即与泗洪县某医院签订人事代理协议,但未实际上班。2018年3月14日,范某入职句容市某医院;2019年4月30日,范某辞职。因未签订书面劳动合同,范某随后即申请劳动仲裁,请求句容市某医院支付未签订书面劳动合同的二倍工资。仲裁委员会不予受理后,范某诉至法院。审理中,句容市某医院主张范某与泗洪县某医院存在劳动关系或人事代理关系,故其与范某之间不存在劳动关系。... 查看更多
-
星期四, 2020/12/24中工网讯 据《劳动午报》报道,人社部日前发布《网络招聘服务管理规定》(以下简称《规定》),自2021年3月1日起施行。《规定》指出,用人单位向人力资源服务机构提供的网络招聘信息,不得含有民族、种族、性别、宗教信仰等方面的歧视性内容。 《规定》所称网络招聘服务,是指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通过互联网等信息网络,以网络招聘服务平台、平台内经营、自建网站或者其他网络服务方式,... 查看更多
-
星期四, 2020/12/17编辑同志: 四个月前,我下班后前往公司停车场驾车时,因地面湿滑,加之自己没有留意而摔倒。虽花去3万余元医疗费用,但仍然落下10级伤残。 事后,我曾多次以公司没有为我办理工伤保险,致使自己无法从社会保险机构获得工伤待遇为由,要求公司赔偿。可公司坚持认为我不构成工伤,理由是停车场并非办公场所,我下班后开车不属于上班期间,即使受到伤害也与我履行本职工作没有关联。 请问:公司的理由成立吗? 读者:... 查看更多
-
星期四, 2020/12/17据《四川工人日报》报道,单位想以虚假事实解除员工劳动合同,这样做,肯定不合法。11月20日,记者在成都市总工会采访时了解到这样一起典型案例,经工会律师努力,为员工追回工资及违法解除合同的赔偿金。 2018年4月23日,涂某静到四川某文创科技公司担任市场部总监,同年5月21日,朱某非应聘到四川某文创科技公司担任市场专员,均与公司签订有劳动合同,并购买了社保。工作期间,... 查看更多
-
星期二, 2020/12/15 “书面合同没有约定,年终奖金自然就没有了吗?”“年底双薪可以代替年终奖吗?”“错过了年终奖是否可以补发”——临近年底,《劳动午报》聚焦年终奖发放。报道显示,对年终奖发放,用人单位有一定自主权。但这种自主权的行使并非随意而为,用人单位对年终奖不能想发就发,不能想给谁就给谁,更不能给多少算多少。 年关将至,年终奖的发放成为员工关心的话题,然而一些企业已经玩起了“花样”,... 查看更多
-
星期二, 2020/12/15劳动关系与劳务关系虽然只有一字之差,但其内涵以及处理相关争议所依据的法律是截然不同的,作为劳动者、用人单位、仲裁和法院都必须认真对待。汪鸿雁(化名)与其所在公司之间产生劳动争议后,有关单位及个人在此事上马虎行事,二审法院在终审时对此进行了纠正。 “我入职向公司提供了虚假的工作履历,公司对此是明知的,但继续让我在公司工作。在这种情况下,公司就应当及时足额向我支付工资。”汪鸿雁说,... 查看更多
-
星期一, 2020/12/14阅读提示 由于企业生产需要,一名农民工连续三年,每年在工厂打工半年。在一次受伤后,他陷入了如何判定自己与工厂的关系,以及谁来担责与赔偿的问题。实际上,不清楚自己与企业的关系,在季节性打工者中很常见。 如何既满足企业合理用工需求,又能同时保障这些季节性工人的权益?法律专家认为,可以采取劳务派遣的形式减少劳动争议。 由于生产需要,一些中小企业会面临季节性用工问题,即雇工几个月。那么,... 查看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