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星期一, 2019/07/15一、“言语刺激”不可简单归属于“事故伤害”或“暴力” 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规定:“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三)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 在没有明显外伤,并未受到事故伤害的情形下,“言语刺激”理解为“事故伤害”显然不妥。对于语言刺激是否可认为属于语言暴力,进而可归属于“暴力”... 查看更多
-
星期五, 2019/07/12【案情】 原告王阿姨是一名保洁员,受雇于被告某物业公司,从事该物业公司管理的某小区7号楼保洁员工作。原告的上班时间为上午7点到11点,下午1点到5点。原告主张事发当天早晨,原告与其他保洁一起清扫小区的积雪,清扫完毕后,原告到其负责的7号楼打扫卫生,在9点40多分的时候,其在回自己的住处(同小区的2号楼)上厕所的路上摔倒受伤,并构成十级伤残,当时是在工作时间,... 查看更多
-
星期五, 2019/07/12【案情】 罗某系某物业公司保安。2017年10月24日8时30分左右,罗某在物业公司当班岗位,附近某路上有人对行人实施抢劫,罗某听到呼喊声后离开保安岗位,立即拦住抢劫者的去路,要求其交出抢劫的物品,在与抢劫者搏斗的过程中,不慎从22步台阶上摔倒在巷道拐角的平台上受伤。罗某于2018年4月12日向某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提出工伤认定申请。某县人社局当日受理后,于4月13日向罗某发出《... 查看更多
-
星期四, 2019/07/11所谓的“空白劳动合同”,指的是虽有劳动合同文本,但是法定的劳动合同必备条款全部或部分缺失。在实践中,一些不法用人单位,总是在劳动合同上动歪脑筋,或拖着不签订劳动合同,或者利用自身优势在“空白合同”动手脚。比如,让员工在“空白合同”上签字,如员工不服从,就想方设法辞退员工,而员工若不懂其中的门道,或者不善于依法维权,不仅会让自己的权益得不到保障,更会纵容不法单位的行径。 ... 查看更多
-
星期四, 2019/07/11【案情】 刘女士在某公司任职,然而公司以原告刘女士在工作期间通过邮件侮辱攻击同事,严重违反公司规章制度为由向原告刘女士发出解除劳动合同通知书。刘女士认为其遭受了上司的性骚扰,其通过邮件表达并未构成严重违反公司规章制度的行为,公司与其解除劳动合同缺乏事实和法律依据,故刘女士起诉到法院,要求某公司支付违法解除劳动合同赔偿金。近日,北京市通州区人民法院审结此案,法院判决公司支付违法解除劳动合同赔偿金... 查看更多
-
星期三, 2019/07/10【案情】 2015年3月,王某进入某公司工作,双方签订了为期三年的劳动合同。2017年11月,王某因打架被公安机关行政拘留5日。为此,公司以王某打架为由解除了与他的劳动合同。王某认为,公司的规章制度里并未规定打架系严重违纪行为,公司以此为由解除劳动合同系违法解除,公司应向其支付违法解除劳动合同的赔偿金。 【分歧】 对于用人单位能否以劳动者打架为由解除劳动合同存在争议 ... 查看更多
-
星期三, 2019/07/10【案情】 小孙在某互联网公司担任程序员,从事软件开发工作,与公司签订有为期3年的劳动合同,合同约定小孙月工资为1.2万元,同时约定每日的工作时间为早9时上班,晚9时下班,每周一至每周六上班。 自2016年7月1日起,小孙每天工作时长为10小时,每周工作6天,公司未向小孙支付过加班费。 2018年2月15日,小孙申请劳动仲裁,要求公司支付延时加班费及休息日加班费。... 查看更多
-
星期二, 2019/07/09(一)基本案情2014年5月28日,被告张某某受聘于原告伊春某旅游酒店有限公司,从事工程员工作。至2015年9月10日,被告以原告公司未与其签订书面劳动合同及未给其缴纳社会保险为由,离开原告公司。后于2015年9月14向带岭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要求解除与原告公司的劳动合同关系,并要求原告公司支付其各项损失费用66,136.00元。... 查看更多